为优化金融供给结构和信贷资金配置,支持中小银行更好地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人民银行从5月15日起,分三次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农商行进行定向降准。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认真贯彻落实降准要求,督促引导农商行用足用好释放资金,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效果显著。
此次降准对象为“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商行。调整后,山东省90家符合此次降准条件的农商行存款准备金率下调2-3.5个百分点不等,为山东省释放长期资金约335亿元,其中,5月、6月、7月分别释放资金约119.6亿元、119.6亿元、95.9亿元,对于充实中小银行流动性,增强其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资金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认真落实“降准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要求,将降准农商行使用降准资金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并定期调度其贷款投放计划和进度,确保释放资金全部投向民营和小微企业。
从贷款发放情况看,90家农商行5月、6月、7月新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分别为249.5亿元、253.9亿元、266.2亿元,分别是当月降准释放资金量的2.1倍、2.12倍、2.78倍,贷款发放量逐月增加。从贷款利率看,90家农商行5月、6月、7月运用降准资金发放的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6.7%、6.53%、6.35%,利率逐月降低,分别低于1月-4月份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0.34、0.51、0.69个百分点,低于1月-4月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0.6、0.77、0.95个百分点。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继续引导和督促辖内农商行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将更多可贷资金用于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记者王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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